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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防非典藥品不良反應可向當地報告(電話)

2003年04月28日 18:24

  中新網北京4月28日電 公眾在使用防治非典型肺炎藥物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可向當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目前,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已開通以下聯系方式:24小時監測網絡——,地址——北京市崇文區法華南里11號樓二層(郵編:100061),電話——(010)67102266轉899、13521671151,傳真——(010)67184951。

  記者28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已緊急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對本地區使用非典預防藥品出現的不良反應,特別是對群體不良反應進行密切監測,一經發現,應按照《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及時收集,迅速上報,以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同時提醒廣大群眾,應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藥品說明書使用非典預防藥物。老人、兒童和孕婦以及肝、腎功能不良或患有其他疾病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藥物,避免盲目服用和濫用。(來源:新華網作者:記者張曉松)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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