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檢方最遲9日上訴至臺"最高法院"
2008年01月08日 17:3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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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8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高院”判決無罪后,臺灣“高檢署”最晚在明天(9日)將對該案上訴“最高法院”。由于上訴第三審法院僅以“判決違背法令”為限,據了解,檢方上訴理由書初稿語調平和,認為特別費的屬性莫衷一是,希望“最高法院”能做出終局裁判。
臺“高檢署”決定就馬英九特別費案上訴的理由是,認為“高等法院”無罪判決書指出,領據特別費具有實質補貼性質的“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檢方為此特別詢問會計師,同時遍尋全臺性法規“標準法”,發現均無類似的用詞,認為“高院”在這個部分的用法有違誤之處。
此外,上訴理由書認為,編列在業務費項下的特別費預算到底屬性為何?有公款公用、一半公款、一半私款及實質補貼等各種界定版本,莫衷一是,有賴“最高法院”做出終審認定。
島內法界人士表示,如果“最高法院”是程序駁回,全案可告一段落;屆時,對特別費性質定調,檢方可順勢訂出偵辦的標準。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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