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民進黨“立委”林國慶、黃昭輝在施明德發起反貪腐運動時,公開指施明德“不用買春,還多到可以賣”。臺灣“高等法院”昨天依妨害名譽罪判林拘役五十日、黃拘役三十天。
判決指出,林國慶、黃昭輝身為“立委”,應知言行對社會影響深遠,僅因與施明德政治立場不同,分別以言詞侮辱,對其名譽影響甚大。
法官并認為,“立委”的言論免責權旨在保障受人民托付的職務地位,但本件是林國慶、黃昭輝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所發表的言論,其內容與“立委”行使職務無關,因此不受言論免責保障。不過,因受惠于當局減刑政策,兩人均刑期減半,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