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集中管理流動商販
昨日,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賴源順就該局當前著力破解的“三大難題”作了說明。賴源順強調,對于如何處理亂擺賣、違法建筑和食品安全三大難題,他給出的只是一些初步的想法,是否可行還需要做進一步調研。同時,城管綜合執法局也歡迎市民對此提出意見和看法。
◎流動商販
限時限地準許擺賣
“流動商販一般都是弱勢群體,他們不偷不搶,靠擺攤解決生存問題,但是,流動商販在擺賣過程中,會給市容市貌甚至是城市交通帶來一些問題。”賴源順說,對流動攤販要堅持教育為主,并出臺政策,分類集中管理。
具體來說,下崗困難戶若要求上街擺賣,當地政府應該無條件免費為其劃定區域,幫其辦證等,并且給予資助,甚至在稅收上要適當照顧。對于下崗困難戶之外的“走鬼”,可以分期分批建立一定場所,限時限地準許其擺賣,這些限時限地的名額通過抽簽來分配。對于那些屢不聽勸告的“走鬼”,則在人性化執法的前提下,依法嚴格管理。
◎違法建筑
符合條件的給予補辦手續
賴源順說,違法建筑是東莞的老大難問題,目前城管綜合執法局在處理這個問題上初步有四種思路。
一是控制一批新建違法建筑,凡是沒有報建的新建建筑,要無條件拆除。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強巡查,早發現早處理。二是保留一些違章建筑,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對有兩年之內歷史的違章建筑,凡是符合條件可補辦手續的,給予其補辦改正的機會。三是對于那些不違反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而且確實又拆不了的違章建筑,可部分視為臨時建筑進行處理。四是凡是占用廣場、道路、公園等以及結構上有安全隱患的建筑,一律要拆除。
◎食品安全和非法行醫
3000名赤腳醫生納入社區醫療網絡
賴源順表示,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無牌無證食品小作坊,要按照政策予以取締,符合一定條件的,則可令其限期辦證,然后轉入正常的經營渠道。賴源順特別指出,應把無牌無證、制假造假的小作坊和加工傳統食品的作坊區別開來。對于后者,不但不取締,相反政府還應該幫其改進工藝、規范經營,或者可以由政府牽頭成立股份公司,統一經營。
“原則上,造假、坑害消費者的作坊,執法部門對其絕對不能手軟。”賴源順說,但是對經營傳統小食的,應該給其固定的地點經營。
另外,賴源順還表示,在打擊非法行醫時,對于東莞歷史上遺留下來的3000多名赤腳醫生,要進行規范管理,將其納入社區醫療服務網絡。而對于售賣傳統膏藥,因為國家目前未將其納入非法行醫行列,也要區別對待。(記者/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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