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借自己嬌小的身材,汪某男扮女裝,以女性身份住進同事家。趁同事不備盜走同事900元、2枚鉑金戒指和一部富士相機。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上午9點20分,汪某被法警帶進法庭。記者注意到,汪某身材矮小,皮膚白皙,根本看不到胡須和喉結。
“你為什么要以女性的身份進入公司工作?”法官問。
“我喜歡當女的,從小就喜歡。”汪某聲音纖細,坐在后排的記者幾乎聽不清他的回答。
“事主待你很好,你為什么還要盜竊事主的東西呢?”
“我與她老公有不正當關系,我怕身份暴露出來,就想偷了東西趕緊走。”
“你是同性戀嗎?”汪某搖了搖頭,法官沒有再追問。
據了解,2006年7月,汪某來到事主秦女士和老公開的公司做臨時工。見汪某是個女孩,秦女士便將其帶回自己家居住。兩月后,秦女士發現銀行卡內900元錢被人取走,隨后又發現家里的2枚鉑金戒指及一部相機被盜。汪某被抓后,其真實身份才公開。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汪某當庭表示沒有異議。該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郭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