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遼寧省內存在的易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舉報者將獲得獎勵,瞞報事故者將被處罰。
昨日起正式實施的《遼寧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中規定,如果生產經營單位對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未按照規定對重特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將面臨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單位主要負責人也將被處3000元—1萬元罰款。 (記者郭威)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