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昨天明確了六類環境違法案件要掛牌督辦,同時,掛牌督辦案件要件件有結果,件件公開。
國家環保總局明確的掛牌督辦案件包括六大類:
一是集中查處或解決基層政府出臺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問題;
二是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污染問題;
三是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問題;
四是威脅飲用水源的環境安全隱患問題;
五是重點流域、區域的連片污染和工業園區集中污染問題;
六是對于屢查屢犯的違法排污企業、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
此外,民眾反復投訴仍未解決的案件,也將重點掛牌督辦,限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