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18日,與IPO重啟相關的一系列配套規則集中出臺,其中包括今起施行的新版《股票上市規則》。
這一系列規則共四個,它們是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文件(2006年修訂)》和修訂后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布的《股票上市規則》和《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IPO重啟的法規準備基本就緒,只差“資金申購辦法”等。
據了解,新《股票上市規則》根據新證券法、公司法和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及股改需要,進行了相應修訂和完善。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信息披露、停牌規定、業績預告、股票異常波動、首次上市和恢復上市以及退市、上市審核及復核、持股承諾和持股鎖定等多個方面。尤其是明確了證交所對股票上市、暫停和終止上市的審核權,這意味著證監會將不再承擔相關審核職責。
除上市規則外,其余幾個文件均是格式化文件,規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文件的格式和報送行為,進而規范提高了信息披露質量。(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