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全國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治理商業賄賂的重大決策,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通知要求,對起訴到法院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各級法院要依法及時審判。突出大要案審判,對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采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行為,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權力參與企業、事業單位的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索賄受賄的犯罪行為,要依法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