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4日電 根據法制日報的報道,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在昨天開始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上進入三審程序,并有望在此次會議上交付表決。
原草案規定,對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有些常委委員提出,對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重在教育,草案上述規定是適宜的;同時,對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也應適當體現這一精神。
法律委經研究,建議在這一條中增加規定,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