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競報報道,遼足剛要踏上成為“大款”的道路,迎頭就挨了一記悶棍。
8月9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對三元集團狀告遼足違約一事做出了判決,法院認定遼足違約事實成立,判決遼足賠償三元方面202萬元的費用。
遼足執行董事張曙光表示:“我們當初違約是迫于無奈,如果法院最終堅持這樣的判決,我們也沒有辦法,有錢我們會賠給三元,如果沒錢他們只能等待。”
2003年4月,三元股份公司、三元集團和遼足俱樂部簽訂獨家冠名協議。但剛過了3個月,因遼足原因無法繼續執行合同,雙方簽訂了終止協議書。
隨后,遼足按照約定開始向三元公司支付賠償費用,但是今年5月,三元將遼足告上法庭,他們稱遼足到目前尚有202萬賠償費用沒有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