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05年7月20日起對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泰國等6個國家(簡稱六國)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定稅率(含現行對六國實施的“早期收獲”商品協定稅率)。
對六國實施協定稅率后,共有3408種商品的協定稅率低于相應的最惠國稅率(包括37種從量稅及復合稅商品),其余商品的協定稅率與相應的2005年最惠國稅率持平。2005年7月20日后我國對六國平均關稅稅率為8.1%,與最惠國平均稅率水平9.9%相比低1.8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