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今天在京舉行,會議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第二次審議。
修改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將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高期限由三十日減少為二十日。同時取消關于未成年人、七十周歲以上的老人、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可以罰款折抵拘留的規定,明確他們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
據悉,草案修改后還專門增加了執法監督一章,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遵守的基本行為規范作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