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央視國際報道,重慶奉節“3·17”特大礦難案,最近在奉節縣人民法院宣判,案件涉及的四名責任人一審被判一年到五年有期徒刑。
法庭審理查明,2004年11月,犯罪嫌疑人熊興家、尹坤平、彭國恒、谷耀成四人合伙開辦蘇龍寺煤礦。今年3月1日,當地有關部門對蘇龍寺煤礦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7項安全指標不合格,要求停產整改并對礦井進行了查封,但熊興家等人對此置若罔聞,仍然違法組織生產。今年3月17日上午,奉節縣煤管局又發出了《責令停止井下一切作業活動》的整改通知書,他們依然置之不理,直接導致了3月17日下午蘇龍寺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19名礦工遇難的慘劇。法院分別以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采礦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等罪名依法判處四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五年不等。
另據了解,包括蘇龍寺煤礦在內的奉節縣138個不達標的煤礦目前已上了國家煤碳安全生產監督局的黑名單,被責令停產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