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臺“中選會”稱,對于年底任期屆滿的縣市長改選、與明年初任期屆滿的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改選,傾向于“三合一”,一并在年底舉行。
據臺灣媒體報道,針對有政黨倡議年底選舉不應采“三合一”,而應改為“四合二”的說法,臺“中選會”與“內政部”均稱,“四合二”選舉必須延長鄉鎮市長的任期,必須修正地方“制度法”,并自下屆開始實施,因此“有法制上的困難”。
據了解,“三合一”選舉是在就職日期不變下,將年底任期屆滿的縣市長改選,與明年初任期屆滿的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改選,一并在年底舉行;“四合二”則是將縣(市)長與縣(市)“議員”改選合并在年底舉行,鄉(鎮、市)長則延至明年6月,與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改選合并,出現任期延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