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電(記者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司有關負責人今日在這里表示,圓明園湖底鋪設防滲膜工程至今未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該立即停止建設,充分征詢社會各界的意見,依法補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的有關負責人說,圓明園湖底防滲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有關規定,應停止建設,立即依法補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這位負責人說,圓明園湖底防滲項目在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建設,環境敏感程度高,環境影響特殊,并且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按《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的規定,在批準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之前,應由環保總局組織聽證會,征詢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據了解,圓明園湖底清淤、防滲工程的建設單位為圓明園管理處,工程內容為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包括遺址保護、整修駁岸、整理山形、清理湖淤、湖底防滲等工程。工程項目總投資約兩億元人民幣。湖底防滲自二00四年九月開工,計劃于今年四月中旬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