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環保局一位官員上午明確表示,“圓明園的湖底滲透工程沒有經過環保部門的審批”。
該官員稱,建設項目必須經過環保部門審批,否則應屬違法項目,但他們沒有接到過這方面的審批申請。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人士今天也稱,環保總局也沒有接到過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的審批申請。
北京市文物局有關負責人上午說,按照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單位內的建設工程要報文物主管部門審批,市文物局沒有接到過這方面的申請。這位負責人同時說,防滲工程是圓明園清淤工程的一部分,是否屬于建設項目,不好界定。
北京市環保局已經介入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一事,昨天,北京市環保局環境評價處和海淀環保局的相關負責人一早就趕到了圓明園鋪設防滲膜的工地現場進行調查,要求圓明園方面提供相關材料,并對其有關環保手續進行查證。在調查未出結果之前,環保部門沒有作出湖底防滲工程是繼續還是停止的決定。
根據環保法規,建設項目開工前必須先請專業機構進行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然后報環保部門審批。(孫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