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監會制定發布了《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旨在通過建立一套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的框架和方法,規范和加強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評價,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形成風險管理的長效制。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辦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么要出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
答: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頻繁發生重大金融案件,表明商業銀行自身免疫力還不高,內部控制仍存在嚴重缺陷,主要表現在沒有形成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缺乏主動的風險識別與評估機制,內部控制措施零散、不系統,監督檢查環節不到位,內部控制結果不穩定,缺乏對內部控制持續改進的驅動力,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建立。
為改變這一狀況,銀監會經長時間醞釀并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借鑒國際先進做法的基礎上,出臺《商業銀行內控評價試行辦法》。
問: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是什么?
答: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的目標是通過評價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充分性、合規性、有效性和適宜性,促使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并認真執行。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促進商業銀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商業銀行審慎經營的要求;
(二)促進商業銀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保證其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三)促進商業銀行增強業務、財務和管理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四)促進商業銀行各級管理者和員工強化內部控制意識,嚴格貫徹落實各項控制措施,確保內部控制體系得到有效運行;
(五)促進商業銀行在出現業務創新、機構重組及新設等重大變化時,及時有效地評估和控制可能出現的風險。
問:與以往內部控制方面有關制度辦法相比,《辦法》有哪些新的思路?
答:與以往內部控制方面有關制度辦法相比,《辦法》具有鮮明的特點,充分體現了以下兩個新的監管思路:
第一,體系評價的思想。《辦法》提出內部控制體系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管理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系統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對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控制、監測和改進的動態過程和機制,由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監督評價與糾正、信息交流與反饋五個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的過程構成。因此,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評價將側重評價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過程評價的思想。《辦法》的內部控制評價包括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但是更重視內部控制過程的充分性、合規性、有效性、適宜性的評價,結果評價是對內部控制主要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
問:《辦法》的科學性體現在那些方面?
答:《辦法》充分借鑒了國際上許多優秀評價模式的優點,其科學性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評價內容突出重點。不僅包括結果評價,而且更重視過程評價,過程評價的分值權重要高于結果評價,充分體現了國際上銀行當局應遵循的準則,即重視過程控制的理念,突出了科學和嚴格的內部控制過程是實現項目控制結果的思想。同時對每一項目的評價均考慮了對其控制措施有效性的評價,體現了內部控制評價的根本目的。
第二,評價思路邏輯嚴密。《辦法》針對每一項過程,總是從充分性、合規性、有效性、適宜性四個方面展開,即關注四個問題:過程和風險是否已被充分識別;過程和風險的控制措施是否遵循相關要求、得到明確規定并得以實施和保持;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控制措施是否適宜。四個方面層層遞進,環環相扣,形成一個完整的評價鏈條。
第三,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在具體評價方法上,《辦法》既包括定性評價,也包括定量評價,對每一項具體的評價項目,要通過評價技術進行定性分析,同時還要把評價的結果按照一定標準予以量化,以便于評價的可比性。
問:《辦法》有那些特點?
答:《辦法》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第一,《辦法》強調了對體系的系統性評價。《辦法》提出并強調內部控制體系的概念,有利于督促、引導商業銀行針對風險建立一套系統完整的過程控制機制。
第二,《辦法》引入過程評價,這種評價思路不僅反映各行內部控制的差異性(結果評價),更強調商業銀行自身內控管理水平和能力的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第三,通過要求商業銀行建立文件化的內控體系,并通過文件評價和實際活動評價,為監管提供了一種新的、有效的監管思路和途徑,通過評價活動自身的標準化,客觀上可以減小由于監管者與商業銀行之間對內控能力評價的差異性和不確定性,增強監管活動自身的規范和有效。
第四,明確了商業銀行建立符合監管基本要求的內控體系是商業銀行內在的需求和責任,并通過內控評價進一步明確了監管部門的作用,形成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的互動機制。
第五,評價范圍可靈活選擇。根據評價目的和其他要求,既可進行全面的系統評價,也可選擇一項或多項業務單獨評價。
問:目前國內銀行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差異較大,如何確保評價的公正性?
答:不同的商業銀行客觀上都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性。而對于由歷史原因造成的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辦法》在一些具體做法上適當予以區別處理。但從管理的角度講,無論資產質量客觀現狀如何,在內部控制的要求上對所有商業銀行應完全一致,不能松緊不一,不能“一行一策”。近幾年,隨著外部環境的改善和商業銀行內部管理的加強,商業銀行整體內部控制水平已有了較大的提高,為明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基本要求和統一具體監管措施奠定了基礎。因此,通過內部控制評價揭示各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水平的差異,有利于促進商業銀行不斷改進內部控制。
此外,為確保評價的公正性,《辦法》重結果更重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說,今天的“內控結果”是由于昨日的“內控過程”產生的,而今天的“內控過程”則直接影響明天的“內控結果”,從僅關注“結果”,到更關注“過程”,正是《辦法》的導向所在。(記者謝登科)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