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昭聲明
我在此事件中被打致傷,人身權利、人格尊嚴受嚴重侵犯,我聲明:
一、這起被打事件是不正當事件,因為我不是在對打中,而是在靜止中被毆打致傷,此種情況在影視劇組中聞所未聞。現在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我相信公安機關會嚴肅處理,我將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二、我要求打人者公開直接向我本人賠禮道歉,有關責任方賠償我的損失。
三、對于事件發生后,有人公開發表的有損我名譽的言論,我保留依法維護我合法民事權益的權利。
四、我感謝在我被打傷后社會各界許多朋友對我的親切關懷和慰問,感謝304醫院的醫護人員對我及時周到的診療。
特此聲明
王伯昭
2004年9月22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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