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2月16日電(記者 孫宇挺)2006年,各級監察機關堅持依法監察,嚴肅查處了一批政府機關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濫用權力、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案件,以及利用審批權等權力和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的案件以及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嚴厲懲處違紀違法分子,嚴肅了國法政紀。2006年共給予政紀處分37775人,其中開除公職4058人。
各級監察機關把調查處理重特大事故作為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調查,嚴肅查處事故涉及的失職瀆職問題和背后隱藏的腐敗問題。監察部參加了18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辦結11起,對283名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其中給予紀律處分166人(含行政撤職處分45人),移送司法機關117人。
各級監察機關還積極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及時糾正和查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訴109821件,查處行政效能方面的案件21818件,給予政紀處分3758人、組織處理116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