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針對上一階段的全國安全生產情況,國家安監總局對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三項建議:
(一)針對近期煤礦透水及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有發生的情況,一是要督促各地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的安全監管和監察,特別是國有大礦要全面了解、嚴密監視礦井周邊小煤礦的開采情況,要加強探放水措施,防止礦井發生重大水害事故。二是要繼續加強對煤礦瓦斯治理的安全監察,加強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裝備使用的監管,真正發揮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作用,遏制煤與瓦斯突出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針對近期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的情況,要加強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安全監管,完善車輛與船舶安全監管機制和事故防范措施,嚴查車輛、船舶運行中的“三違”行為,防止道路和水上交通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針對上周中央企業發生重大事故的情況,建議督促中央企業,切實落實中央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防止中央企業發生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