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8月27日下午4時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就合伙企業法修訂草案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李飛說,有限責任合伙是90年代以后,國際上出現的一種新的責任形式。它主要適用于專業服務機構。比較典型的就是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這次在合伙企業法當中,新增加的這項規定可以更好地推動中國專業服務機構的發展。
它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在這些專業人員執業當中,如果某個或者幾個合伙人,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債務時,這些責任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沒有責任的合伙人,僅以在合伙企業中的出資為限來承擔責任。這樣有助于這些采取合伙制的專業服務機構不斷地擴大規模,這也是中國適應“入世”以后,專業服務機構發展需要的一個重要舉措。
專業服務機構的范圍,在這部法中把它分為兩類:一類是采取企業形式的,除了會計師事務所,還有建筑師事務所等其他具有企業性質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直接適用這部法律的有關規定。另一類是非企業形式的,如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附則的規定,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據中國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