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9日電 國新辦今天舉行發布會介紹2005年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對最近媒體報道的,去歐洲旅游的中國游客如果身穿或者攜帶假名牌會遭高額罰款的情況,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張勤談了自己的看法。
張勤說,如果歐洲國家有立法,說是進入歐洲的外國人如果攜帶了自用的但是是侵權盜版的或者仿冒別人商標的物品的話,要被沒收或者加以處罰,這是人家國家的法律,具體情況他也不清楚,也不好妄加評論別國的法律。中國目前并沒有對這種情況有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據中國網文字直播)